ST南新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号)。
ST南新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情况。其中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广州南新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两项合计虚增营业收入6468.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
由此可见,对ST南新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10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证券维权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ST南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向投资者致歉。
据公开资料显示,ST南新的主营业务为抗感染、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等疾病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