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零碳园区建设成系统性工程 有望成绿色金融与产业投资共振主线
2026-10-09 08:05:34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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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中信建投发布研报称,在我国,园区兼具经济增长载体与碳排放管控场景的双重战略地位,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多部门配套政策的指引下,零碳园区建设成为我国的系统性工程。根据该行测算,仅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零碳改造投入在千亿级。可持续金融工具层面,绿色信贷、ESG债券、绿色租赁等已具规模,与园区资本开支大、回收期长、部分资产现金流稳定的项目特征高度适配。鄂尔多斯蒙苏、盐城大丰港等案例已验证“低成本可溯源绿电+产业集聚”的商业闭环,零碳园区有望成为绿色金融与产业投资共振的下一个主线。
中信建投主要观点如下:
1零碳园区是可持续金融下一个发力重点
零碳园区能够成为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全新核心发力方向,根本原因在于以工业园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在国民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管控中的双重战略地位,以及国内绿色低碳政策从单一化改造向系统化零碳建设的迭代升级。一方面,园区通过产业集聚、基础设施整合、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成为支撑我国新型工业化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和对外开放布局的核心空间载体,是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另一方面,园区内工业生产与集中供能场景高度集中,是我国工业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管控场景与核心抓手。在此背景下,国内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已从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工厂建设等单点提质升级模式,转变为以园区为整体单元,统筹能源结构、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碳资产管理的系统化建设模式。
2025年12月,随着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落地,顶层制度要求正全面转化为实体工程与落地项目。这一转型不仅重构了园区能源供给模式与产业组织形态,更拓宽了可持续金融的服务边界,将传统单一节能环保项目服务,升级为涵盖绿电利用、储能配套、能效提升、资源循环、数字化碳管理的园区综合项目服务体系,为金融机构开拓了全新业务场景与投资赛道。
1.1园区在我国具备重要战略地位
园区兼具经济增长载体与绿色转型单元的双重属性。从经济维度看,园区通过集聚市场主体、整合配套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承接制造业投资、推动产业分工协作,培育产业链协同优势与规模经济效应;从低碳维度看,高度集聚的工业生产活动、集中供能体系及公共配套设施,使其成为国内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的主要承载区域。基于此,以工业园区为主的各类园区既是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的核心平台,也是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压降碳排放的核心落地场景。 1.1.1园区在我国经济总量中占较大比例
各类园区是我国承接制造业投资、组织产业分工协作与推动对外开放的核心空间载体。通过对土地、标准厂房、能源供应、物流配套、污染治理及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与集约化配置,园区能够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地理空间上形成集聚,有效降低企业间的协作成本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边际成本,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与产业集群效应。2017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作为工业园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类开发区,在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工业园区中产业能级较高、国家政策重点倾斜且相应部委重点关注的典型平台。将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高新区作为典型样本,可以说明园区对工业经济、创新活动和绿色转型的承载作用。
从工业承载能力看,国家级经开区在全国第二产业中占据较高比重。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232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9.8万亿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期全国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9.21万亿元,据此测算,国家级经开区第二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国第二产业增加值的19.9%。该指标表明,国家级经开区集聚了较大规模的工业及相关生产活动,是观察制造业绿色转型、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和产业链低碳升级的重要空间单元。
从先进制造和创新资源集聚看,国家经开区与高新区对全国工业增长具有显著支撑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国家高新区实现园区生产总值20.4万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4.6%,实现税收收入约2.1万亿元;其工业增加值突破10万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4.1%。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测算,2024年国家级经开区GDP约占全国GDP的12.5%,同样在全国经济中占据较大比重。 综合工业产出集中度、园区体系整体规模及高能级园区的可比统计数据,可以判断园区在我国工业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占较高比重。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高新区在全国工业增加值中的较高占比,已充分表明制造业及相关经济活动在园区空间内具有高度集聚特征。园区因而是推动工业增长、技术创新、产业链协同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空间组织形式。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对象有超三成落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经逐一比对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商务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录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查询结果,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对象中,有12个位于国家级经开区内、5个位于国家高新区内,合计17个,占32.7%。其余35个则依托其他经济开发区或临港经济区、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以及保税区、新区、科创城等特殊功能载体建设。 其余类型园区同样具有较高的经济和工业活动集聚度。福建省商务厅发布的2024年度考核结果显示,全省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854.73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4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41879.32亿元,占全省的70.6%;税收收入1951.55亿元,占全省的41.8%。辽宁省商务厅的省级答复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106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现的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利用外资和进出口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6.0%、40.9%、49.8%和61.6%,其中包括92家经济开发区和14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显示,2024年全省89个开发区以不足1%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省20%的地区生产总值、40%的工业投资和近80%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类型包括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及边(跨)境合作区等。上述省级证据表明,除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高新区外,其他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同样承载了高度集聚的工业生产、投资和开放活动。
1.1.2园区在我国碳排放总量中占比同样较高
工业园区是我国能源消费与二氧化碳排放高度集聚的空间载体,是工业领域降碳治理的核心场景。园区空间范围内集聚了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大量工业生产企业,同时配套布局集中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仓储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排放与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排放相互叠加,使得园区成为工业碳排放的集中承载地,也决定了其在工业低碳转型进程中的关键治理地位。
工业园区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三成。根据清华大学《中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报告(2023)》的测算,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共有2543家,80%的工业企业已集中在园区,国家级和省级园区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的31%,微观产业园区的近期排放数据同样可以佐证上述结论。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2024年该园区碳排放量超过1100万吨,占宁波市碳排放总量的16.7%。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产业集中布局的区域,单个工业园区就可以产生相当于城市尺度的大规模碳排放。
最新政策解读披露的碳强度基线,进一步反映出当前全国工业园区面临较大的深度脱碳压力。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布专家解读,提出当前全国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大致为2.1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对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年综合能耗处于20万-100万吨标准煤区间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应当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大于等于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应当不高于0.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由此可见,实现零碳园区建设目标,离不开对工业园区开展系统化改造。
1.2政策发力零碳园区建设
我国园区绿色低碳政策已由以节能、循环利用和绿色制造为重点的单项改造,逐步转向以园区为单元统筹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和碳管理的系统性建设。政策演进的主线可概括为三个阶段:初期以绿色园区创建、园区循环化改造夯实低碳发展基础;中期将零碳园区建设纳入国家顶层部署,搭建统一标准化建设框架;现阶段通过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名单落地,推动制度规范全面转化为实体工程项目与落地成果。
伴随政策迭代,园区低碳治理目标实现了从“降低资源环境消耗强度”到“构建近零排放综合发展体系”的深度升级。传统绿色园区建设侧重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环境绩效;全新零碳园区建设更聚焦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源荷储协同联动、产业结构低碳升级、能碳精细化管理及绿色商业模式创新。对应到可持续金融领域,服务边界也从单一节能环保项目,拓展为覆盖绿电应用、储能配套、能效升级、循环经济、数字化碳管理的全链条园区综合项目体系。 1.2.1初期: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与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源头与实践基础。该阶段依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聚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旨在改善工业园区高消耗、高排放、低循环的粗放发展方式,并为后续零碳园区建设积累实践经验、完善配套标准和培育转型基础。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正式将绿色工业园区纳入绿色制造体系。文件提出到2020年创建100家绿色工业园区,引导园区开展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废交换利用和土地集约利用等基础绿色化改造,推动园区绿色转型由零散探索转向规模化创建。
后续政策持续补全园区绿色低碳治理体系,推动转型工作由示范创建走向全面推广。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部署“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明确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基本完成循环化改造,聚焦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并协同降低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
碳达峰园区试点进一步丰富了园区系统降碳的实践场景。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在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同年12月公布的首批试点名单中纳入10个园区,以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下的差异化、区域化碳达峰路径。绿色工业园区的定义、培育和管理机制随后得到进一步规范。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将绿色工业园区界定为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运行管理全过程的工业园区,并将其定位为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总体看,该阶段的核心价值在于完成园区绿色发展的基础性改造。相关政策改善了园区资源利用效率,规范了污染治理,搭建了绿色制造评价体系;但其主要着眼于单项技术改造、资源循环优化和环境绩效改善,尚未形成以统一碳排放核算、刚性目标约束和系统减排路径为核心的近零排放治理机制。因此,绿色园区和循环化改造构成零碳园区建设的前期铺垫,但难以单独满足2030年前碳达峰关键期的深度减排要求。
1.2.2发展:提出零碳园区建设
在绿色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碳达峰试点的实践基础上,国家在关键时间节点正式部署零碳园区建设,标志着园区绿色转型由部门层面的存量改造和试点探索,上升为服务宏观经济绿色转型和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系统性任务。零碳园区建设由此进入以近零排放为导向、以园区整体为单元的制度化建设阶段。
从政策出台的时间节点看,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具有承前启后的阶段性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承担部署下一年度经济工作的重要功能,零碳园区被纳入其中,反映其已不仅是部门绿色制造或循环化改造事项,而是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相衔接的重点任务。该部署恰逢“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和2030年前碳达峰进入关键窗口期。《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应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应基本形成,并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结合前文关于园区碳排放占全国约三成的估算,园区是工业深度降碳的重要突破口,在此节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有助于统筹短期经济绿色转型与中长期碳达峰目标。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将零碳园区建设转化为年度重点任务。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并将其与碳排放双控制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一并部署,推动顶层战略进入实施阶段。从绿色园区进一步走向零碳园区,并非否定前期政策成效,而是适应减排目标升级的必然迭代。绿色园区和循环化改造主要聚焦资源增效、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属于强度改善和基础能力建设;零碳园区则要求统筹能源供给、产业结构、生产工艺、基础设施和能碳管理,实现深度减排与近零排放。
当前园区较高的碳强度表明,传统单项改造已难以单独满足近零排放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7月政策解读显示,当前全国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大致为2.1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则要求年综合能耗为20万-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不低于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不高于0.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两者之间约7-10倍的差距说明,园区需由优化存量效率转向绿电替代、储能调节、产业优化、工艺改造和能碳管理协同推进的系统化改造。
零碳园区建设还承担着衔接能源转型、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和绿色贸易规则的政策功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将零碳园区、全国碳市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标识认证制度并列部署,体现出相关制度之间的协同关系:碳市场形成市场化减排约束与激励,产品碳足迹和碳标识认证为产品全生命周期碳信息核算、认证及供应链传递提供规则基础,园区则为绿色能源供给、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和企业能碳数据管理提供共同的实体载体。而在这一政策协同体系中,零碳园区的作用在于把碳约束和产品碳信息要求转化为生产端的实质性减排。通过统一布局绿电直供、储能配套和多能互补系统,园区可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通过产业结构低碳升级、公共基础设施协同改造和全域能碳精细化管理,园区可将碳市场的价格信号和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要求落实到能源端、生产端和产品端。2023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也提出,推动企业开展工艺流程改造、强化节能降碳管理,并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和供应链协同转型。
发改环资〔2025〕910号文件正式搭建起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标准化制度框架。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以园区为整体单元,统筹推进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基础设施升级、技术应用、能碳管理和改革创新,并规范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国家审核、建设实施和验收评估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在建设逻辑上,零碳园区强调以绿色供能和系统协同实现园区边界内的实质性减排。文件支持园区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储能及多能互补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并鼓励形成“以绿制绿”的产业发展模式。零碳园区因此并非以单一项目或简单购买碳抵消获得“零碳”标签,而是通过能源供给、产业组织、基础设施与投融资机制协同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近零排放转型路径。
1.2.3现状:首批零碳园区发展情况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已完成政策布局,全面进入“名单公示-工程落地-验收认定”的实操阶段。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名单要求各地和园区依照指标体系编制建设方案、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和源荷匹配、规划重点任务及基础设施工程,并在达到指标后组织验收评估。
首批名单体现出全国覆盖、因地制宜和以绿电支撑制造业转型的共同特征。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首批52个园区实现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1个园区入选,并对新能源资源丰富、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适当倾斜;园区建成后预计绿电直供比例不低于园区用电量的50%,单位能耗碳排放约0.25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约为当前全国园区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名单所列建设周期主要为2025-2027年或2025-2030年两种,反映出零碳园区建设是中长期系统工程。
当前,首批零碳园区建设已从前期方案论证,全面转向实体项目落地攻坚阶段。2025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52个入选园区中,24个已启动重大工程与重点低碳项目建设,24个完成前期筹备并形成实物工作量,4个已敲定完整建设路径与实施方案。以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为例,该园区已建成全国首个园区级、物理可溯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并探索“一对多”绿电供应模式;截至2026年3月,已接入新能源装机容量48万千瓦,年可供绿电8亿千瓦时。按照建设规划,到2028年和2030年,园区新能源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199万千瓦和245万千瓦,年可供绿电将分别提升至34亿千瓦时和43亿千瓦时。同时,园区正推进海上风电接入绿电专线改造,并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碳排放盘查和国际认证等方式,提升对新能源及外向型企业的绿色能源服务能力。该案例充分印证,首批零碳园区建设已进入以绿色基建投资为牵引、产业低碳升级与碳管理服务协同推进的深度落地阶段。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启动后,地方层面的配套实施方案也在持续跟进,推动国家部署向项目、资金和金融支持机制延伸。2026年9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印发《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重点园区开展零碳建设,并围绕绿电直供与绿证集中采购、分布式光伏和储能、微电网、节能降碳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及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提出系统性实施路径。方案还提出统筹国家和本市相关资金,支持园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智慧能碳管理等技术集成和示范项目;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精准投放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该地方方案表明,零碳园区建设正由国家级试点遴选进一步进入地方项目储备、建设实施与多元资金支持协同推进阶段,也为可持续金融参与园区绿色基础设施和低碳技术改造提供了更明确的项目载体。
2零碳园区规模与建设改造分析
2.1零碳园区规模分析
2.1.1零碳园区建设目标
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主体为具备产业基础、能源条件和减碳潜力的园区,建设期满后须经省级自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2025年12月,三部门公布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共52个园区,覆盖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周期主要集中在2025-2027年至2025-203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52个园区建成后预计产值可达3.54万亿元;其中24个园区已在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24个已启动前期工作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另有4个已形成明确建设路径。 首批名单呈现“全国覆盖、重点省份多点布局”的特征。河北、福建、吉林和广西各有3个园区,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广东、云南、甘肃、宁夏和新疆各有2个,其余地区各有1个。园区类型以“园中园”为主,少数为园区整体创建,意味着建设边界普遍聚焦于具备条件的产业片区,而非将原有开发区全域一次性纳入。
省级层面不存在全国统一的“省级零碳园区”认定口径或汇总名单:不同地区采用“零碳园区”“近零碳园区”“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培育名单”等不同名称,且建设、培育、认定和验收的统计状态并不相同,不能与国家级52个名单简单相加。以截至2026年9月已公开、且可由发布部门核验的名单为例,浙江39个、广东15个、云南15个、福建5个、四川4个,合计至少78个省级建设或培育单元。 2.2零碳园区建设改造分析
2.2.1零碳园区建设和改造需求分析
2.2.1.1零碳园区建设标准
零碳园区建设并非仅建设若干光伏、储能项目,而是以园区整体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为目标,对能源供给、工业生产和资源利用进行系统改造。国家级零碳园区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为核心验收约束:年综合能耗为20万-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应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不低于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应不高于0.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未达到该核心指标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园区碳排放核算覆盖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间接二氧化碳排放,因此,单纯采购绿证或建设单个光伏项目,并不足以证明园区整体达到零碳要求。
围绕核心碳强度目标,国家级指标体系进一步从能源结构、能效和循环利用三个方面提出引导要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原则上不低于90%,园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80%、50%和80%以上。这意味着零碳园区的建设重点不仅是增加绿色电力供给,还包括压降生产和公辅系统能耗、回收利用余能余热、提高水资源和固废循环利用水平。 在能源供给侧,绿电直连是实现高比例绿电消费的重要路径。按照国家政策,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源通过专用线路向用户供电,并实现电量物理可溯源的模式。对高载能园区或面临出口碳足迹要求的园区而言,绿电直连的意义不止于获得绿色电力凭证,更在于同步建设新能源电源、专用线路、储能调节和运行管理机制,使园区能够稳定消纳可追溯的绿色电力。
国家级标准与省级标准之间呈现“统一底线与因地制宜路径”相结合的关系。国家级指标体系侧重规定验收结果,即园区最终应达到的碳强度和清洁能源、资源利用水平;省级政策则通常结合当地能源禀赋、产业类型和建设基础,进一步细化实现路径。例如,四川将零碳管理机构、企业碳核算、绿电直供、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和储能配置纳入评价体系;云南在对标国家指标基础上增设特色指标;江苏则从能效、生产过程、能源供给、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和数智化管理六方面推进建设。因此,省级政策能够回答园区“具体怎么建”,但不能替代国家级验收对核心碳强度指标的约束。
2.2.1.2标准对应的更新改造需求
零碳园区的建设改造可归纳为两条主线:一是围绕绿电直连和高比例新能源消纳,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二是对既有生产、公辅和资源利用系统实施低碳化改造。前者解决“能源从哪里来、如何稳定送到园区”,后者解决“既有用能和生产过程如何少排放”。二者均需由能碳数据平台提供计量、追踪、调度和核算支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项目并非每个园区均需完整配置。资源型和高载能园区的重点通常是外部可再生能源基地、绿电直连、储能调节和工艺脱碳;制造业园区更可能以分布式光伏、公辅系统节能、绿电交易和能碳管理为主;港口、物流及临港园区还需叠加岸电、充换电、低碳运输和港区能源设施。建设方案应以碳排放基线、负荷曲线、可再生资源、供热方式和主导产业工艺为依据,形成“一园一策”的工程清单。
2.2.2零碳园区资金需求测算
首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大多数园区尚未公开可逐项核验的完整建设项目表。有部分园区公布了规划投资额,但口径有较大差异。整体来看,零碳园区投资可以分为产业投资与零碳投资两部分。产业投资为园区本身的产业,以新能源车、风光储能等低碳产业为主,也可能包含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或者化工等转型产业。零碳投资则包含为了达成零碳目的而进行的各种基础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目前,2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已经公布的各类口径预计投资额超7000亿元。 在所有投资中,我们更加关注为零碳目标服务的投资增量。沧东国家级零碳园区公布了详细的投资项目清单,我们将零碳投资的测算口径定为“园区为实现零碳目标直接建设的能源、节能、循环利用、能碳管理项目,以及服务于这些目标的园区配套和基础设施”。电池制造等产业扩产项目不计入。该口径旨在估算园区零碳建设需要配置的工程投入,不等同于园区全部招商投资,也不等同于企业单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减排成本。 沧东2026年零碳园区项目清单共25个项目、总投资194.01亿元。其中,已识别的直接零碳建设投资为47.03亿元,零碳配套及基础设施投资为2.18亿元,合计49.21亿元。考虑到在已经发布的零碳园区整体投资(产业+零碳改造)中,沧东零碳园区处在中游水平,可以据此估计52个零碳园区对应的零碳改造投入规模在千亿量级。
3可持续金融工具支持零碳园区发展
零碳园区不是由单一主体一次性完成的投资项目,其资金来源应与资产属性、建设主体和偿债现金流相匹配。园区道路管网、再生水、公共能碳管理平台等具有较强公共属性,通常由地方政府或园区平台统筹;新能源电源、绿电直连、储能和配电网等能源资产,可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投资运营;企业节能改造、余热利用和电气化改造则主要由用能企业实施。国家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也明确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多类主体参与,并提出可通过既有资金渠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等方式支持建设。
不同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取决于资产的公共属性、现金流稳定性和技术风险。绿电直连、新能源、储能及微电网等能源资产如具备明确的购售电或服务收入,可由专业运营主体以项目收益为基础配置资本金、绿色信贷或项目融资;道路管网、再生水和公共能碳平台等公共配套收益较弱,适合财政资金、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和政策性中长期资金;企业节能改造主要以节能收益为还款来源,适合绿色贷款、设备更新贷款、融资租赁或合同能源管理。氢能、长时储能等技术和商业模式尚未成熟的项目,则更需要产业资本、产业基金或风险共担安排。
可持续金融是零碳园区建设最直接、最系统的外部资金渠道,目前已形成债权类、股权与权益类、环境权益类多层次工具体系。自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制度框架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产品的项目识别口径,202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将碳金融纳入顶层制度议程。落实到零碳园区场景,债权类工具包括绿色信贷和ESG债券,主要用于匹配建设期大额、长期的工程资金;非债权类工具包括主权类基金、融资租赁和REITs,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金、覆盖设备投资并盘活存量资产。
从政策部署看,金融支持零碳园区已进入制度化、产品化阶段。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可通过既有资金渠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支持零碳园区建设;2025年3月,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出台《金融支持零碳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金融支持零碳园区专项政策;2026年9月印发的《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则进一步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精准投放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零碳园区绿色基建投资的确定性、资产的现金流属性和碳资产的核算基础,共同构成可持续金融工具深度介入的场景基础。
3.1债权类工具
债权类工具是零碳园区建设期资金的最主要来源。零碳园区投资以能源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和公共配套工程为主,具有资本开支大、回收期长、现金流相对稳定的特点,与债权融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匹配度最高。从结构看,绿色信贷占据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绝对主体,是园区项目和设备改造的主力资金;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为园区平台与大型企业提供中长期直接融资;碳减排支持工具、财政贴息等政策安排进一步压降了重点领域的实际融资成本。
3.1.1绿色信贷:绿色金融体系的主力
绿色信贷规模保持高增长,已成为绿色金融体系的绝对主力。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显示,2026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48.63万亿元,同比增长14.5%,上半年增加3.82万亿元,增速显著高于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5.2%的整体增速。从投向结构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占比最高,这与零碳园区能源供给系统改造、公共基础设施绿色化升级的投资方向高度重合,园区绿电直连、储能、微电网和节能改造项目天然落在绿色信贷的支持范围内。 融资成本方面,在人民银行碳减排工具的支持下,绿色信贷利率优势明显。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11月创设的金融政策工具,旨在通过“先贷后借”机制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其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及碳减排技术领域投放贷款。碳减排工具最初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后续经过多次政策延期和利率下调,目前再贷款一年期利率已下调到1.25%。202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具有直接碳减排效应的项目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同时,2026全年操作量不超过8000亿元,预计可撬动万亿级绿色信贷。
江苏构建了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支持零碳园区的政策框架并率先落地产品。2025年3月,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出台《金融支持零碳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全国首个金融支持零碳园区的省级专项方案,正式推出“零碳园区贷”产品,核心创新是将园区绿电消费比例、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纳入银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依据,并鼓励碳资产质押、银团贷款。随后,南京银行出台支持零碳园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与近30家园区签署绿色低碳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25年末,零碳园区建设相关领域贷款余额突破190亿元。其中累计为盐城射阳港、滨海港、大丰港等零碳产业园区试点提供超13亿元绿色信贷,包含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绿色农业碳汇贷等产品;江苏银行在盐城零碳产业园落地首笔碳账户挂钩贷款,依据企业碳绩效实施差异化定价,成为挂钩机制与园区碳管理结合的代表案例。
未来,绿色信贷有望向碳账户驱动和园区整体解决方案方向演进。随着碳质押、碳回购等制度完善,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有望规模化。授信基础从单体项目延伸至园区或者企业的碳账户。此外,园区整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有望占据更大比例。例如,兴业银行已经围绕低碳、零碳园区建设推出“融智+融资”综合服务方案。南京银行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其落地江苏省首批零碳园区专项金融服务方案,服务覆盖园区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为减碳、设备更新、节能技改提供综合金融支持。
3.1.2ESG债券:绿色金融的重要融资来源
我国ESG债券市场规模大,是绿色金融的重要融资来源。根据Wind统计,截至2026年9月末,存续ESG债券共4277只,存续规模超6万亿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清洁能源、绿色交通、污染治理等领域,与零碳园区的项目谱系高度契合。
债券品种已形成“绿债+转型类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完整谱系。绿色债券中的碳中和债券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而转型债券则专门服务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的票面利率与碳减排量、能耗强度等关键绩效指标(KPI)联动。总体来看,多种类ESG债券均可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对园区建设主体而言,ESG债券提供了中长期、批量化的直接融资渠道。ESG债券发行利率与同期限信用债基本持平或略低,募集资金投向可以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等绿色产业目录衔接。2025年11月,工信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重点支持国家绿色工厂采用《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载明的绿色低碳技术实施投资,园区内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的企业发债融资由此获得直接政策依据。 当前绿色产业通过ESG债券融资已经比较成熟。绿色债券支持相关产业已经有相当成熟的案例。宁德时代自2026年起滚动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债券(首期50亿元,全年多期),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绿色项目为福鼎、溧阳、宜宾、济宁四大基地,其中福鼎、溧阳、宜宾三地的所属园区(福鼎工业园区、溧阳高新区、宜宾临港东部产业园)也都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名单,资金用于下属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日常运营。随着零碳园区的发展,ESG债券也有望在零碳园区的产业与低碳改造中提供资金支持。与绿色信贷相比,债券融资单笔规模更大、期限更长,更适合承接园区平台层面的资金需求。
3.2非债权类工具
非债权类工具解决零碳园区建设的资本金约束和资产盘活问题。零碳园区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单纯依赖债权融资会推高资产负债率并加剧再融资风险。从不同类型的非债权类工具来看,主权类基金以股权投入缓解资本金缺口,融资租赁依托设备资产信用拓宽融资边界,REITs则为建成的能源与园区基础设施提供标准化退出通道。
3.2.1主权类基金(国家发展基金、地方专项基金等)
中央预算内投资为零碳园区提供了资本金补充来源。2025年9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支持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该专项明确提出支持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同时,该专项还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
国家级绿色主题基金也成为股权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首期规模885亿元,由财政部联合长江经济带11省市财政出资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截至2025年末,基金完成投资决策83个项目、决策金额417.53亿元,其中约200亿元用于子基金类投资,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放大效应明显。此外,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均明确,要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并撬动更多商业资本进入低碳转型项目。
地方专项基金与零碳园区建设的协同也有望逐步落地。2026年9月印发的《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统筹国家和市级相关资金,支持园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智慧能碳管理等技术集成和示范项目。
展望未来,政府性基金有望从投产业向投园区、投基建延伸。随着首批零碳园区进入工程落地期绿电直连、储能、微电网项目逐步具备稳定现金流,适合基金以股权等方式介入,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资本金供给功能;国家级基金与地方零碳园区专项基金的联动有望更加紧密,通过子基金和联合投资方式下沉到园区项目层面,提高财政资金的循环使用效率。
3.2.2融资租赁:与零碳园区投资高度适配
绿色租赁成为租赁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与零碳园区设备密集型投资高度适配。截至2025年末,全国绿色租赁资产总规模达2.0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从2024年数据看,绿色融资租赁已成为行业最大的增量方向。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的特征,使其能够覆盖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充电桩、余热利用、高效电机与空调空压机系统更新等几乎所有零碳改造设备门类:租赁公司持有设备所有权,承租人以租金分期支付,显著降低园区企业的一次性资本开支。 头部金租公司已形成园区分布式能源的批量服务模式,可与零碳园区需求直接对接。中信金融租赁于2021年11月与京东方能源科技旗下3家全资子公司落地1.2亿元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融资租赁项目;招银金租“分布式光伏租赁解决方案——集中增信小单业务模式”入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2023年度优秀工作成果;交银金租“优能租”工商业分布式电站“1+N”产品入选首届全国绿色租赁年度创新案例,并设立分布式光伏和储能业务创新课题小组。同时,租赁公司以设备资产为纽带,可联合综合能源服务商为园区提供可再生能源的一体化方案。
3.2.3REITs:盘活存量资产、回笼前期资金的重要途径
公募REITs市场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绿色资产类型持续扩容。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推动REITs发行由试点转向常态化、简化申报流程,为园区新能源资产和产业园区物业的证券化打通了制度通道。 新能源REITs从试点走向批量供给。2023年3月,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与中航京能国际能源REIT首批上市,实现新能源公募REITs的突破;此后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REIT、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REIT相继落地,风电、光伏、水电等资产类型不断丰富;2026年以来,华泰三峡新能源REIT(发行规模40.07亿元)、中航中核汇能新能源REIT(发行规模23.24亿元)等完成募集,发起人覆盖国家电投、三峡集团、中核集团等大型电力央企,产业园REITs和数据中心等新型资产REITs亦同步扩容。 新能源REITs验证了绿电资产“投融建管退”的完整闭环,产业园REITs为园区平台盘活存量、反哺零碳改造提供了资金机制。首批新能源REITs底层资产为海上风电和光伏电站,上市后经营稳定性与分红水平获得市场认可,2026年新发新能源REITs单只发行规模较2024—2025年发行的新能源REITs明显扩大。对零碳园区而言,REITs的意义在于为新能源资产提供标准化退出渠道。张江、临港、苏州工业园区等产业园REITs相继上市,园区开发主体通过出售成熟物业回收资金,投向新建园区和绿色化改造,形成“开发-运营-证券化-再投资”的滚动模式。零碳园区建设中由园区平台持有的标准厂房、研发楼宇及配套能源设施,均可纳入REITs储备资产范围,与新能源REITs共同构成园区盘活存量的两条路径。
3.3零碳园区带来的主题投资机会
3.3.1能源系统改造
新建负荷配套的绿电直连项目,是零碳园区达标的前提,电力接入、配网改造和储能工程在建设期是最具确定性的投资方向。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级零碳园区考核规则,年综合能耗20-100万吨标煤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CO₂/吨标煤,能耗超百万吨标煤的园区限值为0.3吨CO₂/吨标煤;建成后绿电直供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园区用电量的50%,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争取达到90%以上。政策的硬性要求带来确定性的绿电电源及配套设施投资需求。
各省纷纷出台文件对零碳园区储能配置进行约束,源网荷储全面落地零碳园区。上海、江苏等地纷纷要求省级零碳园区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促进消纳。而从源网荷储系统建设情况来看,2025年全国共38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取得实际进展,根据中国储能网项目场景分布,工业园区是源网荷储一体化落地的核心载体之一,工业园区场景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数量居首位,共计19个,占比50%;从储能应用角度划分,用户侧是当前源网荷储建设的主攻方向,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共计28个,占比74%,主要对应工业园区与交通领域项目。 3.3.2设备/技术低碳化改造
工业园区能耗主要分为四大类,生产设备能耗占比最高,需重点关注相关设备更新带来的投资机会。一是生产设备能耗,占据园区能耗的60%-80%,包括高能耗的工业锅炉、窑炉、压缩机组、电机驱动及各类生产流水线;二是作为通用动力支撑的公用工程与动力辅助系统,包括空压机组、工业制冷与供热管网;三是园区建筑与暖通照明,涵盖厂房与办公楼HVAC及照明;四是园区内部物流与交通,涉及厂区重卡、叉车及AGV等移动用能场景,四者共同构成了园区精细化能碳管控的全景图。 高载能产业可以通过技术或者设备的进步来实现降碳。根据中国信通院的信息,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石化企业加快节能降碳改造,通过引入重生成油液相选择性加氢脱烯烃技术(FHDO),替代固废处置风险大、成本高的白土吸附工艺,废白土年削减量超1000吨,减少碳排放1800吨;采用“超声波+离心脱水”技术处理油泥,年油泥产生总量减少超1万吨,减少碳排放超4000吨。在生产末端,还可以进行碳治理,利用CCUS等技术减少碳排放。
4国内外零碳园区案例
4.1国内实践: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依托风光储一体化的低成本绿电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园区由鄂尔多斯市政府、伊金霍洛旗政府与远景集团共建,是全球首个落地的零碳产业园。该园区在周边150公里范围内布局风光电场,建成38.5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年发绿电约9亿度,通过微电网实现80%绿电自发直供、20%上网交易。便宜且可溯源的绿电,直接压低了高载能制造企业的用电成本。园区新能源产业产值从2023年的约100亿元跃升至2024年的200.9亿元,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652.9亿元。
园区围绕绿电延长产业链,助力产业转型。园区按“风光氢储车”布局五大零碳产业链集群,远景动力电池、镕锂、宝丰、宁德时代等项目相继落地或开工;政府侧已编制完成1000万千瓦新能源规划方案,组建增量配电区域的绿色电力公司,并配套设立净零工业环境服务公司、碳足迹核算平台。按照规划,“十五五”期间园区绿电消纳规模将达百亿度,是当前的十倍以上。 4.2国内实践:盐城大丰港零碳产业园
大丰港背靠海上风场,条件得天独厚。大丰有112公里海岸线、4844平方公里海域和1000多平方公里滩涂,近海100米高度年均风速超7.6米/秒,年日照时数超2000小时,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在优越的自然条件下,盐城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江苏省的46%、全国的15%、全球的8%左右。2025全年大丰全区新能源发电量超100亿千瓦时,完全满足零碳园区清洁能源消费需求。
大丰港零碳产业园以可追溯的直连绿电帮助企业出海。出口企业需要实现绿电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据可证,绿电可核查性成为进入供应链的硬性门槛。盐城大丰港零碳产业园与国家电网盐城供电公司合作,通过对110千伏锦城变电站进行专线改造,将该站Ⅱ段母线上其他负荷全部迁出,使该母线成为专供园区负荷的绿电专线,建成基于现有国网架构、物理可溯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并获得英国标准协会(BSI)审定认可;电碳因子降至0.14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较全国电网平均水平低75%以上。以绿电资源引项目,园区成功吸引了上海永久、微纳宏信、鲨湾科技等一批出口型企业。
在能碳管理方面,大丰港零碳产业园还提供智慧化管理服务。园区以企业用能和碳排放数据为管理对象,通过三大核心功能模块,实现从监测、核算到优化的闭环管理:一是数据采集与监测模块。通过部署在风光电站、变电站、企业生产车间的智能传感器,实时、精准采集绿电数据,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数据。平台大屏实时更新园区能碳数据,展示每个企业的能源消耗、碳排放及绿电使用情况。二是碳足迹核算与认证模块。平台内置国际通用的碳核算标准,可根据企业出口目的地自动匹配核算规则。企业用户只需登录企业端,输入基础生产数据,系统即自动生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碳排放盘查报告。目前,该服务已覆盖大丰港经济开发区81家规上企业。三是智能调控与优化模块。平台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结合企业用电需求、产品出口目的地等多维数据,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能效优化方案与碳减排路径建议。 4.3海外实践:丹麦卡伦堡园区
卡伦堡园区是高载能产业降碳的典型,通过产业循环共生来降碳降污。卡伦堡园区是由煤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制板厂四家企业组成的产业体系。其中,园区的核心节点是阿斯耐斯(Asnaes)煤电厂和斯塔朵尔(Statoil)炼油厂。煤电厂通过热电联产,每年节约约1亿千瓦时的电力或燃料消耗。基于卡伦堡共生体系和科学的数据,以2015年作为基线,共生体系当中的企业已经减少了80%二氧化碳的排放,每年减排58.6万吨。同时通过整个产业体系进行废水和废料的交换,实现了降污和资源协同。 4.4海外实践:沙特NEOM–Oxagon净零工业城
沙特Oxagon是NEOM规划建设的“净零工业城”,其规划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作为规划中的红海地区重要港口枢纽,Oxagon将开发全自动化物流枢纽,采用可再生能源与智能化系统相结合的技术方案,目标是使Oxagon成为能源与数据枢纽。因此,能源自给是港口战略的核心:港区设计大量采用场内可再生能源,以支持岸电运营、提供更清洁且更具韧性的能源供给;在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配套设计了保障供电可靠性的支撑系统,并针对电力需求增长预留了扩容方案。
其次,Oxagon正在建设全球首个吉瓦级绿氢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4亿美元,由NEOM、ACWAPower与AirProducts三方合资开发,计划配套约4GW风电与光伏电源,日产约600吨绿氢,经合成为绿氨后出口;工程预计2027年投产,届时每年可生产多达120万吨绿氨,服务重工业、交通等全球难以减排行业的脱碳。项目所在地区风光资源条件优越,且毗邻港口——建设期设备物资可海运直达,建成后绿氨可直接装船外运,显著提升建设和出口效率。 5总结与建议
零碳园区是“双碳”目标从顶层制度走向实体工程的枢纽载体,也是可持续金融下一个系统性的发力方向。随着2025年6月发改环资〔2025〕910号文搭建标准化制度框架,2025年12月首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名单落地,我国零碳园区建设正式从政策部署转入工程实施与验收认定的实操阶段。展望“十五五”,我们从园区侧、金融侧、政策侧提出以下总结与建议。
园区侧:以减排系统化重构,将减碳能力打造成招商引资的核心竞争力。国家级指标体系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为核心验收约束,并以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不低于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80%、余热余冷余压利用率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为引导要求。这意味着零碳园区不是可再生电源项目的叠加,而是综合化的系统改造。一方面,园区要以绿电直连为关键路径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另一方面要对生产、公辅和资源利用环节的低碳化更新。因此,我们建议以碳排放基线与负荷曲线为起点规划工程清单,优先建设绿电直连与储能等物理平台;同时还需搭建能碳数据平台,使碳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进而形成可交易的碳资产与可溯源的绿电供给。从而打造切实为企业降低出口碳成本的园区。
金融侧:从单项产品走向综合服务,把园区建成绿色金融的场景高地。零碳园区投资具备资本开支大、回收期长、现金流相对稳定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可持续金融工具天然适配。我们倡议金融机构把零碳园区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发力方向,进行绿色金融创新。以江苏“零碳园区贷”为参照,可将园区绿电消费比例、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纳入授信审批与风险定价,推动授信基础从单体项目延伸至园区和企业的碳账户。同时更积极推动REITs等金融产品在零碳园区领域应用。
政策侧:健全激励机制,让减碳可核算、可变现、可持续。政策已完成“三步走”:初期以绿色工业园区和循环化改造夯实基础,中期以910号文确立统一标准与验收机制,现阶段以首批名单推动制度转化为工程。展望后续,我们期待政策在三个方向持续加力:一是完善价格与收益机制,加快明确绿电直连电价与输配电价、健全储能容量补偿与收益机制,使最具确定性的绿电与储能投资获得可持续回报;二是强化环境权益的制度衔接,推动绿证、碳市场与碳足迹核算互认互通、避免重复计算,并加快园区碳核算标准与国际认证的互认,帮助出口型企业应对CBAM等绿色贸易规则;三是拓宽资金渠道,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与财政贴息覆盖面,鼓励专项债、政策性金融与政府性基金以资本金方式下沉园区项目,并以常态化机制推进后续批次零碳园区遴选,稳定市场预期。
综合来看,零碳园区将双碳目标落地为可核算、可验收、具备现金流的实体工程。在政策、园区、可持续金融三方共振下,零碳园区有望在“十五五”期间重塑工业绿色发展范式的基础设施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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