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0日丨粤运交通(03399.HK)公告,于2026年5月20日,公司与佛山盈瑞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佛山盈瑞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于佛山粤运持有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824.45万元。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佛山粤运的任何股权,且佛山粤运财务业绩将不再综合入账至公司财务报表。
因受地铁交通快速发展及个体交通方式(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使用量大幅增长的影响、公众出行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公交出行分担率持续下降。出售佛山粤运股权是加快剥离战略匹配度低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具体行动。
佛山粤运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公共交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相关业务、汽车零配件批发及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及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业务。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及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佛山粤运约51%及49%的权益。佛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为自然人徐欢华,持有其32.0696%的权益。
佛山粤运主要在交通共同体运营模式下经营佛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公交业务,近年来公交业务持续萎缩,基于公司战略安排,佛山粤运不再扩大经营规模,并可预见未来这一趋势无法逆转。评估师依据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对佛山粤运的股权进行估值,收益法所得的估值与资产基础法所得结果相近。出售事项的核心利益在于资源优化。通过剥离佛山粤运这一不符合本公司战略的非核心业务,公司能够显著提升资产质量和经营安全性。此举将释放宝贵的管理和财务资源,使本公司能够更加聚焦并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的核心主业。
因此,出售事项决策系基于战略性、财务性和运营性综合考量,旨在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并最大化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