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客服
使用财视扫码登陆 中金二维码

下次自动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立即注册

其它账号登录:新浪QQ微信

手机网
首页>>市场>>股市直播>>  正文
精华推荐 财经号
博客 直播

头部震荡,新高可期五一节后A股会继续向上吗

节后搭台 题材唱戏4月30日市场最强热点

4月反弹超预期,5月市场进入消息真空期

徐小明: 周四操作策略新能源有望担任主攻手!

市场进入到热点切换周期提前启动红五月行情

热点精选:商业航天+算力+锂电池+船舶

持股过节三个注意事项指数模式延续,大块头轮动

  • 徐小明 天赢居 寒江钓客 洛阳上官 幽兰行天下
  • 老孙头谈股 秦国安 龍哥论市 蒋律 股海潜蛟
  • 山东虎子 牛家庄 孔明看市 A炼金师 先知窝窝
  • 灵枝 旗帜先明 短线高手 牛传千股 龙头1988
  • 鸿牛 短线王 律动天成 海西一狼 五域论湛
  • 狗蛋 李博文 波段龙一 股市猎枪 涨停板老黄
  • MORE图说财经

    滨海泰达物流(08348)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

    2026-04-30 16:57:04 来源:智通财经 已入驻财经号
      

    智通财经APP讯,滨海泰达物流(08348)发布公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元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元大物流)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天津市税务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三稽处〔2026〕85号)(该决定)。该决定载明,于2016年10月,元大物流从一名供应商(该供应商)就购买煤炭收到的七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等发票)已被确认为虚开的发票,总金额为人民币718.92万元(包括煤炭价格人民币614.46万元及增值税人民币104.46万元)。元大物流以该等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多列支出少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61.99万元(有关税款),该决定认定该等行为属于偷税。根据该决定,元大物流不得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扣减有关税款,并被要求于收到该决定后十五日内补缴税款和附税人民币268.26万元及滞纳金。元大物流已补缴税款、附税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716.45万元。

      

    元大物流于近日亦收到天津市税务局出具的《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津税三稽不罚〔2026〕8号),据此天津市税务局确认不会就上述事项予以行政处罚。

      

    本公司谨此强调,该等发票所涉及的交易均已完成。上述事项发生于2016年,近几年,本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严格自查并规范本集团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本公司将依法正确处理任何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