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5日丨优优绿能(301590.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含50%,下同)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441A011051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9,282.06万元,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24,476.68万元下降62.0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