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珠峰黄金(01815)发布公告,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年财政年度)的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人民币2300万元相比,集团预期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5年财政年度)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9500万元至人民币1.1亿元。剔除下文所披露的雇员购股权相关开支的影响后,集团预期于2025年财政年度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1.51亿元至人民币1.66亿元。
预期由净亏损转为净利润乃主要归因于以下因素:(i)集团于2025年财政年度的黄金及白银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由于集团于2025年财政年度出售的黄金产品大部分为存货,其採购成本较低,配合2025年财政年度黄金价格的显着上升,集团黄金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大幅增长,令整体毛利增加。因此,集团珠宝新零售业务于2025年财政年度的净利润预期较2024年财政年度大幅增加;及(ii)诚如公司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及2025年1月15日的公告所披露,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出售集团的生鲜食品零售业务及有关出售为集团产生约人民币4100万元的收益。而上述因素被以下因素部分抵销:(iii)诚如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的公告所披露,集团于2025年财政年度因向雇员授出购股权而取得约人民币5600万元的开支(按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