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9日丨京城机电股份(00187.HK)公告,近日,天海低温收到法院《决定书》(2025)京01破512,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海低温的管理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2025年11月28日,法院裁定受理天海低温破产清算一案。
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天海低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海低温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索士余。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职责如下:(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及(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海低温75%股权。天海低温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天海低温将不再被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天海低温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