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飞尚无烟煤(01738)发布公告,本公司,连同本集团若干子公司,其中包括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贵州浦鑫)、金沙县白坪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大运矿业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松煤业有限公司及贵州永福矿业有限公司;李非列先生及Feishang Group Limited;及其他方,于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原告)在中国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法律诉讼(法律诉讼)中被指定为被告。
法律诉讼中的争议涉及贵州浦鑫与原告于2023年5月签订的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煤炭买卖合同),贵州浦鑫已不时收到原告支付的煤炭预付款共计人民币 2亿元。与此相关,由李非列先生控制的本公司控股股东Feishang Group Limited已质押其持有的6亿股本公司普通股(质押股份)作为履行煤炭买卖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本公司正就上述法律诉讼及其对质押股份的影响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在适当的时候发布进一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