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6日讯 中伟股份(300919.SZ)近日公告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联席保荐人已于2025年10月3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或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中伟股份于9月26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本次发行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661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90,364,6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伟股份于2020年12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5697万股,发行价格为26.40元/股,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董瑞超、金巍锋。
中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亿元。中伟股份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3.87亿元。中伟股份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6.62亿元,其中12.62亿元用于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4.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中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为1.27亿元,其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1.08亿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903.77万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66.04万元。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23,053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756.4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6,949,650.05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816,97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3,050,106.35元。公司提前预支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元,本次扣除需支付的剩余保荐及承销费用45,920,606.0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99,279.58元),余额人民币4,954,079,150.40元。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40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966,688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7,296,507.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4,425,440.28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65,526.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2,871,066.92元。本次扣除需支付的剩余保荐及承销费用29,700,000.00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681,132.08元),余额人民币4,277,596,507.20元。
经计算,中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计募集资金107.09亿元。
2024年,中伟股份营业收入为402.23亿元,同比增长1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7亿元,同比下降2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1亿元,同比下降19.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3亿元,同比下降10.08%。
2025年上半年,中伟股份营业收入为213.23亿元,同比增长6.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亿元,同比下降1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亿元,同比下降14.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亿元,同比增长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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