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6日华立股份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建刚、副总裁孙媛媛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6年4月28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时,对准则相关规定的理解以及对项目控制权转移等关键事项的判断存在偏差。公司对首次承接的一个大型市政水厂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时段法”调整为“时点法”,将该市政水厂项目的相关收益由2025年度调整至2026年度,导致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而言,公司对2025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9,619.47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4.66万元。同时,还相应调整应收账款、存货等相关项目。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董建刚、时任财务总监孙媛媛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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