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6日东华能源公开信息显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副总经理陈文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年5月13日,你公司在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37,037.18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2026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你公司80,177.68万元财产。2026年1月15日,你公司持有的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价值80,177.68万元的股权被冻结。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仲裁发生及后续重大进展,也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仲裁相关事项,迟至2026年4月24日才在《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中披露上述仲裁相关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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