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6日*ST联翔公开信息显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卜晓华、非独立董事周红芳、非独立董事唐庆芬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6年4月20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30万元到-1,13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550万元到-1,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万元到16,9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5,800万元,低于3亿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完成情况不及预期、部分贸易业务收款进度不及预期等。公司股票可能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209.04万元,净利润为-1,144.8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43.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161.0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743.77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时任财务总监周红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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