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0日收盘,中富通(300560)报收于14.41元,上涨1.34%,换手率4.64%,成交量8.68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4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6.31万元,占总成交额4.6%;游资资金净流出172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3.79%;散户资金净流入2305.3万元,占总成交额18.38%。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5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1628.0户,减幅为5.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7621.0股增加至8056.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04万元。
中富通2025年主营收入为11.4亿元,同比下降5.59%;归母净利润为-7620.93万元,同比上升37.89%;扣非净利润为-9917.37万元,同比上升24.14%。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为2.25亿元,同比上升146.3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9231.05万元,同比上升32.0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上升23.81%。负债率为64.28%,投资收益为596.74万元,财务费用为3212.17万元,毛利率为21.89%。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139,562,465.02元,同比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09,307.50元,同比上升37.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173,718.05元,同比增长24.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40,058.12元,同比增长175.46%。基本每股收益为-0.331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32%。公司总资产为2,517,307,653.20元,较上年末下降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9,102,243.21元,较上年末下降7.66%。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非独立董事兼任其他职务的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与公司效益、工作目标、职位责任等因素挂钩,并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发放授权董事长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围绕“通信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双轮发展战略,开展通信网络服务、信息化软件服务、边缘计算及渠道销售业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56.25万元,同比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0.93万元,同比减亏37.89%。董事会全年召开9次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担保额度、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等事项,并执行股东会决议。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强化公司治理。2026年董事会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15:00-17: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陈融洁、董事总经理朱小梅、财务负责人林琛、董事会秘书黄曦仪及独立董事田光炜。投资者可于5月8日前通过指定网址或微信小程序提交问题,并在会议期间参与互动交流。会议结束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会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涵盖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等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已对上一年度一般缺陷完成整改,并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资质合规,从业人员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近三年无相关民事诉讼责任。项目团队具备丰富经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未受处罚,保持独立性。审计收费为1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致同所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执行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控制程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履职情况符合要求。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构成、业务规模、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沟通、日常交流等方式,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讨论,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致同所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客观,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清晰。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差异。汇总表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合计20,643.92万元,形成原因为非经营性往来。该汇总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方中,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亦无占用情形。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20,643.92万元,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所有数据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经核查,独立董事田光炜、刘琨、李美娟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也不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之列;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也未在相关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形。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审议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政策等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与独立性。
2025年度出席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均亲自参会,未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高管提名等事项,对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外部机构。
2025年度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均亲自参会且未缺席。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未提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支持意见。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薪酬标准与发放、薪酬调整及止付追索等内容。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及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薪酬追索作出规定。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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