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酒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客户经理)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行长)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 | 酒金监行处〔2026〕24号 | 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酒泉金融监管分局 |
2 | 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客户经理 )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
3 | 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行长)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