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渤海轮渡(603167)报收于9.35元,下跌0.53%,换手率1.44%,成交量6.74万手,成交额6270.53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47万元,占总成交额0.85%;游资资金净流入382.82万元,占总成交额6.11%;散户资金净流出436.29万元,占总成交额6.96%。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渤海轮渡披露,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07万户,较4月10日增加645.0户,增幅为2.1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56万股减少至1.5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16万元。
财务报告 渤海轮渡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45亿元,同比上升1.4%;归母净利润2.63亿元,同比下降4.02%;扣非净利润1.84亿元,同比下降15.0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17亿元,同比上升2.5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4.54万元,同比下降150.0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330.89万元,同比下降154.04%;负债率9.29%,投资收益1085.2万元,财务费用496.58万元,毛利率27.04%。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839,291.02元,同比增长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262,142.05元,同比下降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921,059.01元,同比下降15.08%。利润总额为441,868,769.45元,同比增长0.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0,870,581.04元,同比增长94.11%。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5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2%,较上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117,247,262.85元,较年初下降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89,695,001.25元,较年初下降3.23%。资产负债率为9.29%。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2025年9月已完成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全年累计现金分红每10股9.00元(含税)。2026年中期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不超过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144,503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572,251.50元(含税)。2025年中期已派发每股0.40元,全年现金分红总额为422,230,052.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38%。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等。会议还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及多项管理制度修订与制定。部分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年度股东会。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将单独计票。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吕大强、张德智、马拥军、张伟、于新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民生、官峰、程国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官峰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会选举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将继续履职。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2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质,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但项目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受处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董华、汪民生、刘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有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华、刘奇两名独立董事组成,全年召开5次会议,审议13项议案。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股东利益;评估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各季度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委员会认为公司各项审计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汪民生、官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官峰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特级管理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官峰) 官峰声明由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领域5年以上全职经验。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华所具备合规资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项目团队经验丰富,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审计工作中建立了有效的分歧解决机制,实施了项目咨询、质量复核及监控程序,未出现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大华所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配备充足人力资源,执行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职业风险赔偿限额超7亿元,满足风险承担要求。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国彬) 程国彬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通过资格培训。声明其与公司及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程国彬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其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且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辽渔集团有限公司等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租赁保证金、加油费、系解缆收入等;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借款事项。不存在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大华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审议续聘议案,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其执业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汇总表所载内容与已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借款等事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租赁保证金、加油费、系解缆收入等。汇总表已按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志高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志高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其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董事会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披露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计情况。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6,905.69万元,涉及轻柴油采购、港口综合服务、房屋租赁、水电暖费用等。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9,096万元,主要因船舶转至辽渔集团新建码头及收入增长预期导致港口综合服务费用上升。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已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辽渔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民生) 汪民生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程序与责任。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持续履行公开承诺、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减持受限。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华) 独立董事董华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共计37531.56万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奇) 刘奇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出席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年内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37531.56万元。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民生) 汪民生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内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合计派现37531.56万元,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损害股东利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季度发放。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60%,并实施中长期激励。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将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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