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福斯达(603173)报收于38.37元,下跌4.77%,换手率2.76%,成交量4.41万手,成交额1.7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2.14万元,占总成交额0.31%;游资资金净流入962.55万元,占总成交额5.65%;散户资金净流出1014.68万元,占总成交额5.96%。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31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699.0户,减幅为5.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6万股增加至1.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02万元。
福斯达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0.03亿元,同比上升24.14%;归母净利润4.21亿元,同比上升61.34%;扣非净利润4.1亿元,同比上升75.4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61亿元,同比上升12.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653.15万元,同比上升42.8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022.24万元,同比上升47.41%;负债率64.6%,投资收益267.91万元,财务费用-3019.73万元,毛利率26.31%。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01,53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刘春彦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治理规范,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或会计差错更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予以认可。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海宁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未发生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董事及高管提名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程序合规、人选具备任职资格。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积极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明确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需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互换、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负责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当亏损达到或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
李文贵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高管聘任、董事提名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治理规范,未发生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本人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董事分为不在公司专职工作、在公司专职工作及独立董事三类,分别适用不同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评价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依据,先考核后兑现。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可减少或追回绩效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658,894,100.00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68,829,656.56元,期末余额208,778,511.36元。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为65,889.41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6,882.9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208,778,511.36元。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亦发表无异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福斯达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同时指出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错报。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福斯达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督导。经核查,福斯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开展现场检查、文件审阅等工作,未发现需向监管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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