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天龙股份(603266)报收于20.11元,下跌1.42%,换手率1.56%,成交量3.11万手,成交额6259.44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1.35万元,占总成交额6.57%;游资资金净流出483.71万元,占总成交额7.73%;散户资金净流入895.05万元,占总成交额14.3%。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天龙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5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23.0户,增幅为0.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749.0股减少至969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78万元。
财务报告 天龙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3.24亿元,同比下降3.12%;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3.71%;扣非净利润1.0亿元,同比上升3.2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76亿元,同比下降3.0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338.78万元,同比下降15.2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69.35万元,同比上升1.08%;负债率27.6%,投资收益-463.58万元,财务费用-60.99万元,毛利率23.07%。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866,410.00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比例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年度股东会。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包括上海天海、江苏意航、东莞天龙、廊坊天龙、长春天龙、成都天龙、泰国天龙及苏州豪米波。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苏州豪米波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其余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017.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相关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较高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但已设置反担保措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涉及组织架构、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与付款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续聘程序合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重点、进展等多次沟通,审阅审计初稿,督促问题整改。天健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隽萍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隽萍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重大人事变动、股权激励、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给予积极支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锡萍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祝锡萍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共出席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参与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祝锡萍表示将继续忠实、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与构成、发放方式及调整追索机制。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和绩效优先原则。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按高管标准执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公司及个人考核挂钩,部分在年报披露后支付。离职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公司亏损时绩效薪酬应下降,违法违规行为将导致薪酬扣减或追回。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浩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浩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或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任浩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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