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3日福成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董事会秘书李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公司202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上海福犇龙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福犇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高生控股的企业,公司2024年年报未披露福犇龙为公司关联方,未披露公司投资的和辉基金与福犇龙发生的387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二是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2024年,公司与实控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签订购、销牛及转租土地协议,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07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未及时提交股东会审议。待相关交易完成后,迟至2025年4月11日召开股东会进行补充审议,并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补充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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