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中环环保(300692)报收于9.85元,下跌7.34%,换手率17.84%,成交量67.38万手,成交额6.65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73.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133.4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59.91万元。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北京鼎垣、嘉兴鼎康受让中环环保70,541,359股股份(占总股本16.5289%)的权益变动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环环保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鼎垣,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杨。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董事会改组、员工聘用、分红政策等计划。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过渡期安排符合规定,无重大资产交易或内幕交易行为。财务顾问认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张伯中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辰投资与北京鼎垣、嘉兴鼎康签署协议,合计转让公司股份70,541,359股,占总股本16.5289%,转让价格约8.48元/股,总价598,215,916元。其中,北京鼎垣受让45,794,137股,嘉兴鼎康受让24,747,222股。同时,张伯中承诺放弃其所持19,174,075股的表决权,并不再谋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鼎垣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杨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但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张伯中、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70,541,35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5289%。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鼎垣和嘉兴鼎康将分别持有公司10.7303%和5.7987%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鼎垣,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杨。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暂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来自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伯中及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转让70,541,3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89%。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伯中持股比例由15.3630%降至11.5222%,中辰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伯中承诺放弃其所持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保留30,000,000股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北京鼎垣将成为控股股东,刘杨将成为实际控制人。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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