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 复星医药(600196.SH)13日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9月12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60,240万元,约占2024年12月31日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94%;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1、2025年9月12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哈比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哈比银行申请等值2,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同日,公司与哈比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到期之日起三年。
2、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盛京银行达成《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盛京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止。同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达成《保证合同二》,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或依约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2025年9月11日,复星医药产业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年。同日,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四》,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期间与广发银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2025年9月12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五》,约定由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于2025年3月20日至2030年3月20日期间与工商银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7,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2025年9月12日,公司向汇丰银行签发《担保函》,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向汇丰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8,500万美元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2025年9月12日起60个月。
7、2025年9月1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4日;同时,公司拟将其中的等值人民币22,62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予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使用,并为复星健康于该转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至该(等)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复星健康之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已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已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1的合伙份额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8、2025年9月12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工商银行达成《保证合同六》,约定由复星医药产业为朝晖药业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9年6月20日期间与工商银行所签订的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由复星雅立峰向招商银行申请等值人民币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止。同日,公司向招商银行签发《担保书》,约定由公司为复星雅立峰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后三年止。复星安特金(即复星雅立峰之直接股东)的4名自然人股东已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安特金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1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
10、2025年9月12日,控股子公司恒生医院、复星健康与宝安区物业管理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恒生医院承租宝安区物业管理中心之物业,租赁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止,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3,698.6762万元,并由复星健康为恒生医院于《房屋租赁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星荣医院与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星荣医院向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同日,公司与民生银行达成《保证合同七》,约定由公司为星荣医院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星荣管理公司(即星荣医院之直接股东)的另一方股东贾树蓉将质押其持有的星荣管理公司股权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2、2025年9月12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北铃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北京北铃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7年9月11日止。同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卫驰(即北京北铃之控股股东)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八》,约定由北京卫驰为北京北铃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3、2025年9月5日,控股子公司长沙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长沙健嘉拟以部分自有设施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26.015万元。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即长沙健嘉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九》,约定由健嘉康复为长沙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长沙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湖南康智道将质押其所持有的长沙健嘉股权、按对长沙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4、2025年9月5日,控股子公司济南健源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济南健源拟以部分自有设施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24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3.0075万元。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即济南健源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十》,约定由健嘉康复为济南健源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济南健源的另一方股东济南泰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济南健源股权、按对济南健源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5、2025年9月9日,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华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由南京健华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债务发生期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即南京健华之间接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十一》,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南京健华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南京健华的另一方股东江苏凝旭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南京健华股权、按对南京健华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