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威迈斯(688612.SH)昨日晚间披露《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迈斯”)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19,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1,225.33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0,208.00万元,设备搬迁及改造费用为1,9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666.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威迈斯,实施地点为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昌路与花津南路交叉口往西北约90米芜湖威迈斯花津工厂1楼、恒昌路10号政达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厂房。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
公司表示,本项目的实施将持续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威迈斯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4,2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9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德慧、姜晓华。
上市首日,威迈斯盘中最高价报62.00元,为该股上市以来最高价。该股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81.54万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50,351.21万元。威迈斯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133,230.33万元,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15,509.3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11,547.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