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冠昊生物(300238.SZ)昨晚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冠昊生物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
冠昊生物称,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冠昊生物2025年4月 18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96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5,803,57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的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公司向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冠昊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直接、间接持有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100%的股权/出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65,155,701股,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世纪天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西藏金淦及天佑瑞元合计持有公司70,411,0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5%,张永明、林玲夫妇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天佑、世纪天富、江苏天佑拟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5,803,571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的世纪天富、广东知光、西藏金淦、北京天佑及江苏天佑等主体将合计持有公司126,214,65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2%,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张永明、林玲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而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冠昊生物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银河,601881.SH,06881.HK),保荐代表人是丁和伟、李亮。
2025年3月13日,冠昊生物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09号)。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完成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报送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