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喜爱"无理由退货"遇上"特价品"条款无效?
2021-06-01 13:12: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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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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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一位陈先生找到我们,陈先生之前在杭州的某家居广场买了一张床,这张床一万多块钱。但是陈先生买回家3天之后反悔了,他想要退款,他说当时这个店家承诺,这个店里的商品可以享受30天无理由退换。可是他的这个要求却被店家给拒绝了,而店家给出的理由是说,这张床属于“特价商品”,那陈先生不能够接受。
这个月22日,陈先生来到杭州古墩路上的家居广场,想给孩子挑选一张床,在一家叫做多喜爱幸福空间门店,看中了一个特价款的儿童床。
陈先生:“买了一张儿童床,当时是13880元。告诉我们说2个月之内才能到货,商场里面贴着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陈先生说,当时他看到,商场里张贴了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宣传,所以也就爽快的付了全款,但到了第三天,因为对房子内部装修重新做了调整,这款床就放不下了,他连忙联系了商家。
陈先生:“当天下午商家同意了,并且找过他们老板,都认可退款退货了。第二天也就是5月26日,我拿着收据协议来退货,他们又临时改变不给我们退,抓住一点就说我们商品是特价的不给退。”
从陈先生与门店签的合同看,确实写着特价产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对此,陈先生提出了不同意见。
陈先生:“我们买了才刚刚两三天过来退换,第一次说退,第二次说不退,欺骗客户,店大欺客,我觉得这种体验很差。”
随后记者来到了多喜爱幸福空间门店,负责人不在,通过电话向记者作了解释。
多喜爱幸福空间门店文经理:“老板当时说顾客实在不喜欢可以让我申请去退,他说可以申请去退,但我要申请,我们公司有总经办,总经办觉得应该平等尊重。”
门店表示,合同约定了特价商品不退不换,陈先生自己签字认可,对此,陈先生提出,家居馆承诺的是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也没有明确表示除特价商品外。最终,家居馆也表示愿意协商。
杭州某家居馆工作人员:“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先了解双方的情况,客户向我们能陈述的情况是否属实,以及门店了解过情况之后,市场一定会出面去协商。尽量保证客户至上的原则,保证每一位顾客能消费放心开心。”
目前双方还在就退款问题进行协商,对于此事,栏目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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