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2月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4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1月1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方生物),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三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及相关判断依据,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二、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并提供明确依据。
三、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规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