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此举旨在满足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求,确保公司治理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香港联交所的监管要求。新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将在公司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届时现行章程及规则将自动失效。修订内容广泛,涉及公司股份类别(新增H股)、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运作规则、信息披露、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多个核心治理领域,并特别考虑了香港市场的监管惯例,如对H股股东名册管理、通讯方式、类别股东权利保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被授权可根据监管意见及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草案进行必要且不损害股东权益的修改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