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修订。本次修订明确了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的核心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细则规定,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修订后的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调其应获充足资源以履行职责,并有权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此次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重大战略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未来发展需要。该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原2012年版本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