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规范。根据新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细则特别强调,任何董事或其关联方不得参与自身薪酬的厘定,以确保决策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修订后的细则还细化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要求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并对审议事项及决策过程进行充分记载。该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2012年版本同时废止。此次修订是广汽集团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长期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