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决策机构、发放标准及调整机制。根据制度,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未担任管理职务者则不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将领取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实行按年考核、递延支付。制度强调薪酬水平需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岗位价值及行业水平相匹配,遵循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及考核。制度还规定,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公司财务报告因错报需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调动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