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建立了严格的登记管理流程。制度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需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对于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重大事项时,除登记表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方式。公司董事会是制度实施的主要责任方,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保存不少于十年。同时,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严禁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信息或利用其进行交易。对于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并保留索赔权利;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该制度的出台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