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制定并发布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投资效益。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定义、组织管理机构、审批权限、决策流程以及后续管理要求。
根据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建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股权收购等。在决策权限上,制度设置了清晰的层级: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至50%之间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净资产50%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执行委员会决定。
制度详细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流程,从项目收集筛选、初步评估、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到最终审批,均需遵循严格的内部程序。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论证。在投资实施后,公司需向被投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并加强财务监督与定期审计。
该制度还强调了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制度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四方继保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