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于近日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在年报编制与披露过程中,若因相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快报出现重大差异等情形,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将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及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追究将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原则,根据差错性质、影响程度及个人过错情况,可采取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的处理措施。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最终由董事会批准。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建立健全内部问责机制,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规定,其责任追究结果将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该制度的相关原则也适用于公司的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