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于近期制定并发布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与工作流程。根据制度要求,公司管理层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年度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在年报审计阶段,首席财务官需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并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见面会,以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年报内容发表独立意见。若对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或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密切关注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旨在通过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参与,保障公司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