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及履职保障。根据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多项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等,行使相关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同时,制度规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公司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知情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中的作用,强调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标志着公司在提升治理水平、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