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新版《股东会议事规则》。此次修订主要围绕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表决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与完善,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界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标准,例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必须经股东会批准;优化了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流程,强化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股东在董事会不履职时的召集权;详细规定了股东提案的接收、审核与披露程序,并禁止公司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强调在董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特别是在特定持股比例下或选举独立董事时应采用该制度,以更好地反映中小股东意见。新规则还要求股东会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并对会议记录保存、决议效力及监管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规范。此举标志着山西证券在公司治理制度化、透明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