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强化风险控制。根据新制度,公司明确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在审批程序上,所有对外担保均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其中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制度设定了严格的担保额度上限,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并明确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新制度要求被担保方原则上需提供反担保,并详细规定了担保前后的持续管理、风险监控及信息披露责任,强调了对违规担保行为的责任追究。此次修订体现了公司在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方面的进一步强化,有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