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作用。新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及提名选举程序,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多项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并需就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立了需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强化了审计委员会与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其中审计委员会被赋予监事会职权。制度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将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津贴及费用支持。此次修订突出了对董事会决策监督、风险制衡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是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确保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