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公告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此次修订的核心在于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与独立性,明确其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核查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占三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所有委员均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以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在决策权限上,细则明确了一系列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键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以及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等。修订后的细则还完善了委员的提名、选举及补选机制,特别规定了当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委员会构成不符合要求时,其需履职至继任者就任,保障了治理结构的稳定与连续。此次制度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事前审计与专业审计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符合当前上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的监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