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了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新制度明确了薪酬结构,规定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强化了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的关联。制度要求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须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基于经审计财务数据的绩效评价后支付。同时,新规建立了严格的追责追偿机制: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报进行追溯重述,需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关人员超额发放的薪酬;若董事及高管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公司有权减少、停付未支付薪酬,并对已支付部分进行追回。此次修订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与经营效益提升。该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