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与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人选进行遴选、审核的职责,并需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细则强化了委员会在薪酬管理方面的作用,要求其制定并审查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就相关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新细则规定,若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的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此次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以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同步。原自2018年12月12日实施的旧版工作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