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程序、责任与义务。该制度详细规定了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离职的处理流程。核心决策包括:要求离职人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工作交接;明确在特定情况下,如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需继续履职直至补选完成;规定公司须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制度强调了离职后的持续责任,要求离职人员继续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并承担保密等忠实义务,其任职期间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在持股管理方面,制度重申了监管要求,明确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以及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该制度的实施预计将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与透明度,确保管理层变动期间的平稳过渡,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