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新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升使用效益。本次修订的核心决策在于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化与强化。
根据公告,管理办法明确了多项关键操作规范与数据门槛。在资金存储方面,公司必须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环节,公司被允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不得质押。同时,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单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管理办法设定了明确的决策与披露节点。例如,使用超募资金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若金额低于100万或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的5%,则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但需在年报中披露。此外,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此次制度修订的影响范围覆盖公司所有募集资金活动,强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义务,并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新规通过强化内部控制、细化操作流程、明确信息披露要求,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募集资金能够有效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既定投资计划。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履行督导职责,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