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更新版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内部监督效能。本次修订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定位,对其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运作机制进行了系统规范。核心决策包括:审计委员会成员须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任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细则详细列举了审计委员会的八大核心职责,涵盖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等,并特别规定涉及财务报告披露、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新规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强调了会议的规范性与保密要求。此次制度修订预计将强化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优化风险管控流程,提升决策透明度,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