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版),该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并强化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于多个治理关键环节。在股东会召集方面,规则明确了在董事会未按期召集会议时,监事会或符合持股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的程序及公司应承担相应费用。提案权方面,降低了临时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门槛,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此举有利于中小股东更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
表决机制与信息披露要求得到细化。规则强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同时,明确了可以公开征集投票权的主体范围,并禁止有偿征集。在决议效力层面,新增了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为相关争议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判断依据。
此外,规则对会议召开形式予以完善,要求公司应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详细规定了网络投票的时间窗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明确为10年,以增强会议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此次《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华润江中药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响应监管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规则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股东大会的决策效率和规范性,加强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