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公告,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于提升沟通的主动性与合规性。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被要求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同时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要求。
在沟通渠道与方式上,制度强调应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包括利用官网专栏、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及现场调研等。公司需为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鼓励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扩大沟通覆盖面。制度特别规定,在出现特定情形时,如年度现金分红未达相关规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股价异常波动等,公司必须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为保障沟通质量与秩序,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对其职责进行了细化。同时,严格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陈述、进行股价预测或承诺等违规行为。对于通过互动易等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公司需指派专人管理,回复内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平、准确,不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制度修订体现了天津红日药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旨在通过建立更规范、透明、高效的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