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根据新规程,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得到明确与细化,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进展、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表现以及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规程特别强调了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在其进场后及时沟通初审意见。公司建立了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三方年报审计沟通机制,要求沟通情况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归档。此外,规程对审计委员会的保密义务和窗口期买卖股票的限制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委员在年报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该规程的修订与实施,有助于提升天津红日药业年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