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有效性。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主要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提升了其独立监督地位。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能力并持续学习,且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须为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在职责方面,细则强化了审计委员会在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关键作用,特别规定披露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细则细化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质量的具体流程与要求,并规定了严格的议事规则,包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等。此次制度修订是天津红日药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与风险管控的重要举措,预计将对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权益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