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控制与股东权益保护。核心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可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优化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应用条件(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时必须采用),并细化了股东会、董事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议权限与程序。章程强调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建立了“占用即冻结”的追责机制。同时,修订案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专门会议机制,要求董事会制定并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承诺履行追责措施。此次章程修订涉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决策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