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97)于2025年12月8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涉嫌未勤勉尽责,具体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根据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对一创投行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283.02元,并处以12,735,849.06元罚款;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一创投行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此次处罚源于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0月29日对一创投行涉嫌在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中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的立案调查。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财务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一创投行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强化执业质量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