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修订并发布了《招商银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旨在进一步规范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内部审核程序及后续管理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在涉及国家秘密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商业秘密时,可依法审慎判断并办理信息披露的暂缓或豁免,无需事前向监管机构申请,但需接受事后监管。办法详细列举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等。对于涉及香港以外法规要求暂缓或豁免,但香港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公司需向香港监管机构申请。
在内部流程上,办法规定了严格的审核程序。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后,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慎核查、董事会秘书审核、行长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对于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申请人需持续监控,若出现暂缓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需及时报告并依法披露。
此外,办法要求对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进行详细登记并长期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向注册地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内部发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此次修订体现了招商银行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适应跨市场监管要求方面的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