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悦康药业”)近日公布了其H股发行上市后将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信息披露,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保护投资者权益。草案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并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核心规定包括: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等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部分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允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保荐机构负有持续督导责任,需定期进行现场核查。该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届时原制度自动失效。